(吉隆坡9日讯)针对玻璃市州议会昨日通过《200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修订案,允许父或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一事,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表示失望。
他指出,民政党抨击玻璃市州议会通过《200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律》修订案。他表示,玻璃市州议会与国会正进行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修订案相违,而此修订案的主要目的是解决长期存在的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问题。
马袖强指出,首相纳吉早前于8月已表明政府将致力于通过法律改革,解决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问题,这证明内阁致力秉持于2009年4月作出的有关决定。
马袖强表示,主要的问题是联邦宪法第12(4)条文阐明孩童的宗教应由“父母”决定,而第11附表的第2(95)条文的单词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所有州政府应达成共识,暂停修订相关法律,直到总检察署检讨相关法律。”
刘华才:改教问题添乱
民政党副主席拿督刘华才反对玻璃市立法议会通过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案,他认为这将会为联邦政府致力解决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问题添乱。
他发表文告说,该党将会通过国阵内部管道表达对这项法案的反对立场。